由海南校友出资成立的海南校友奖助学金2015年评选工作现已启动,请各二级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以下规定进行评选。
(一)评报范围
生源地和居住地为海南省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报条件
奖学金: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热爱医药事业,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助学金:
1、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生活简朴,无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无使用高档生活消费品。
2、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资助金额
3000元/人
(四)名额分配(奖学金:5人;助学金:5人)
具体分配名额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五)评选程序:
1、申请与推荐
(1)凡符条件者,均可在广东药学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申请时间: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1日。
(2)由二级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讨论评议,确认推荐人,在系统中审核名单。审核时间:2015年6月3日。
(3)二级学院和学校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7日。
2、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海南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审批表》一份(二级学院盖章),以上材料可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
(2)报送时间:2015年6月5日前。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