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2024年仲明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仲明助学志愿服务促进会将资助我校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5000元,现将我校2024年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2024级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
2.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3.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有能力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困难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二、名额分配(共20人)
学院 |
名额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3 |
医药商学院 |
3 |
药学院、临床药学院 |
2 |
医药化工学院 |
2 |
中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1 |
食品科学学院 |
1 |
中医学院 |
1 |
护理学院 |
1 |
健康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三、申请、审批与公示
(一)申请的学生在9月24日16:00前填写《仲明助学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组织评审,于9月28日将本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在本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8日—2024年9月30日。
(三)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复核的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仲明助学金资助对象。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2024年10月9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纸质材料:①学生个人申请书(书写要求见附件);②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③《仲明助学金申请表》1份(双面打印,其中经济困难简要说明栏要有文字说明家庭情况);④《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1份(上述表格签字处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2.《2024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学院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