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院党委工作职责

来源:党建新闻 时间:2015-06-08

中药学院党委是中药学院的政治核心。要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结合学院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要坚持群众路线,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科技开发、医疗服务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

学院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政各项决定、决议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团结和率领学院师生员工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其他有关任务。

二、支持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经常与学院行政领导沟通情况,做好党内外各方面协调工作,团结共事。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和医疗服务中的重要事项。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级党支部的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和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及开展各项活动;严格党员管理,定期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及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实施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总结推广先进党支部的经验,表扬、宣传党员中的先进事迹;整顿后进党支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组织程序和职权范围提出处分意见或建议;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制定本学院发展党员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建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四、领导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学校党委的理论学习教育计划,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组织实施本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师生思想教育与时事政策教育;加强对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将思想教育渗透到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中去,发动党员及教职工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师德、职业道德、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经常关心了解党员和群众以及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五、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本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健全党政负责干部廉政勤政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本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定期开好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

六、做好干部工作。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广东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免程序,与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学院办公室主任等科级干部的推荐、培养、考察等工作。与行政领导共同研究提名,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下属教研室、研究室(所)及实验室等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学校党委和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和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协助培养和使用等工作。

七、领导本学院学生工作。加强对政治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主管本学院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领导本学院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团委、学生会的群众组织,支持他们开展工作。积极推进本学院的院务公开工作。

九、做好本学院的统战工作,定期召开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本学院的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落实党委书记与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等制度。

十、会同本学院行政领导,做好干部、教师的年终考评工作。

十一、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教职工出国(出境)、晋升、奖惩等事项,做好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党委书记应参加本学院的学术工作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二、主管本学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接受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下达的其他有关任务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