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 中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院赛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5-01

中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

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院赛的通知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并选拔出具有潜力和竞争力的优秀团队,代表学校参加更高水平的竞赛交流,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举办于2025年5月举办2025年广东药科大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大赛宗旨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推动课堂教学与科创实践相结合,搭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果转化的平台,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02

组织机构


牵头单位: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支持部门:学工部、教务部、科技部、研究生院、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以及校内各学院(单位)


03

大赛内容



1

高教主赛道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2)创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2)创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其中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3

产业命题赛道

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可师生共同组队。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命题待系统开通后可查看)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


04

比赛赛制


(一)校赛为院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遴选出参加校级复赛的项目。校级复赛和校级决赛由校团委负责组织。

(二)直通校级复赛与校级决赛

本届校赛中,直接晋级校级复赛或校级决赛的名额,由两部分组成:

1.重点培育项目(第一批30项)根据训练营考核结果,推荐晋级校级复赛或校级决赛;

2.“2024年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优秀集体”获奖单位,每个单位奖励1个直通校决赛名额,分别是药学院、临床药学院,中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食品科学学院,医药化工学院,医药商学院,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共8个名额。


05

赛程安排



1

动员阶段

(2025年4月—5月)

通过举办校赛启动仪式(4月),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优秀获奖项目分享经验,校内优秀组织单位交流先进做法,并展示创新创业项目的成果,营造良好的校内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推动学生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竞赛,广泛宣传创新创业理念和经验,启发有志于投身创新创业事业的学生。


2

院级初赛

(2025年5月20日前)

各学院通过线上网评、线下路演答辩等多种形式组织学院内赛选拔,并完成优秀项目的汇总及校赛推荐工作

学校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核定了各学院(单位)的申报指标,详见《各学院(单位)项目最低申报指标》(附件5)。每个学院可推荐至校复赛的项目按照学院实际申报项目的10%进行推荐(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项目来源单位),若涉及小数点则按照退位取整数计算。前期入选科创菁英训练营的第一批重点培育项目(30项)可直通校赛,不需参加院赛选拔。

另外,所有参赛的项目需要在全国大赛官方平台大创网上(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申报(申报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项目务必要在系统中报名,否则会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而导致项目申报不成功,请务必保证学院推荐项目的名称与系统申报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参赛项目在上传商业计划书时将商业计划书(PPT)转成PDF的形式,请各参赛队伍仔细核对系统上参赛成员、指导老师名单及顺序,进入校复赛评审环节后,将不允许项目进行修改。


3

校级复赛

(2025年5月中下旬)

学校邀请历届国赛省赛校外资深评委和相关行业专家按照评审规则对参赛项目资料进行网络评审,择优选出项目晋级校决赛。


4

校级决赛

(2025年5月底)

校级决赛以线下路演的方式进行,参考项目的市场前景、创新性、可行性、成熟度,作品文本完成质量,创业实践开展情况、路演答辩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金、银、铜奖项目以及优秀组织奖单位。


5

备战省赛训练营

(2025年6月-7月)

开展省赛训练营,组织专家评委对备战省赛重点项目进行打磨辅导。届时将根据省赛组委会配额,结合校赛成绩和项目训练营综合排名,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校参加广东省省赛。


06

奖项设置



1

单项奖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各评出金、银、铜奖若干个,另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若干个。


1

优秀组织奖

根据二级学院的申报完成率及获奖情况综合评选出6—8个优秀组织奖。


07

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学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单位)确定参赛项目来源单位,且代表学院(单位)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年总决赛(国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

建议每个项目匹配一名实践导师,形成“专业导师+实践导师”的双师责任制校赛阶段各赛道每个参赛项目的指导教师要求不超过5人。如超过5人的,获奖通知及获奖证书只体现在报名系统中排序前5的指导老师。

各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如果项目第一指导老师与项目来源单位不一致,需由第一指导老师所在学院党委进行审核同意并盖章(详见项目汇总表内资格审查要求)。


8

项目申报材料


(一)材料提交内容:

(1)项目商业计划书(PDF版)

(2)项目展示PPT

(3)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

(4)申报成功界面截图

(二)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材料整合成文件夹以“项目名称+队伍”命名,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收齐后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大学城校区:

3245703032@qq.com

云浮校区:

gdykdxjdsytwzz@163.com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1日

注意:

所有参赛项目需要在全国大赛官方平台大创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申报,格式与名称应与向学院提交一致,PPT转为PDF上交

请各位参赛选手务必认真阅读文件要求,超时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等,后果自行承担。具体参赛细则请仔细阅读通知文件及附件!

附件如下: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通知及各赛道方案.docx
附件3:XX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复赛项目汇总.xls
附件4:往届获奖商业计划书模板(供参考).docx
附件5:往届获奖项目展示PPT模板(供参考).pdf
附件6:各学院(单位)项目最低申报要求.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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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黄嘉楠

推封 | 黄嘉楠

   责任编辑 | 何惠民 李思骐

初审 | 叶俊威

复审 | 刘志挺

终审 | 廖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