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落实好国家精准资助政策,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认定材料准备
学生认真阅读《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要求,利用暑假准备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认定方式
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通知将在秋季学期开学初发布。
四、其他说明及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本科学生,告知相关学生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有关材料准备。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客观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既不能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取消认定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