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本院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募集资金,决定本学年资助我院贫困学生35名,资助金额每人1000元。请各院学生办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评报工作。
一、申请范围
该奖学金获得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2、本学年通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位于班级前30%;
4、本学年没有获得其它补助。
三、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14年11月18日前登陆广东药学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出申请(http://gdpu.eswis.cn/),申请人简要提出申请理由。
2、二级学院初审和学校审核
二级学院助学工作负责老师,2014年11月23日前在系统提交初审信息。助学中心对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3、二级学院和学校公示
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本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1月28日。
4、材料提交与上报
二级学院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审批表及签收表,填写表格空白处(盖章、签名),将纸质原件于2014年11月28日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发放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