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在社会实践中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发挥我校人才专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校团委决定在2021年继续组织开展我校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至8月
三、参与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总体原则
(一)将实地实践观察与深化思想认识相结合,突出活动导向性。坚持从思想政治引领出发设计开展活动,在形式内容上力求深入深刻、避免浮于表面,在效果导向上力求触动思想、避免走马观花,同时将活动开展与“返家乡”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形成更加理性客观、更加全面正确的思想认识。
(二)将统一组织实施与立足实际开展相结合,增强活动实效性。今年是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立足实际,紧扣主题,加强组织,创新形式,增强实效,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社会实践基地,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实效明显、影响面广的社会实践项目。
(三)将工作开展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活动安全性。以保证师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鼓励学生在家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不组织跨省域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五、参与形式
今年以团队方式参与,采取线上为主,线下结合形式。原则上每个团队不得超过 12 人。今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可线上线下融合联动,可探索“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鼓励师生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青年云支教”等网络形式开展,各高校之间可结对开展今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线下社会实践活动的成员,原则上须完成两针新冠疫苗接种。有以下两种线下社会实践活动形式:
(一)集中开展线下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如申请采用线下方式集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地应以广东省内为主,可重点面向驻镇帮镇扶村地点,团队成员的家乡或居住地尽可能与实践地保持一致。团队必须有1名老师全程跟队。
(二)分散开展线下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成员可围绕同一主题同一方案在各自家乡(居住地)开展相关调研或实践,最后合作产出具有较高理论与实用价值的实践成果。学生不得离开家乡(居住地)所在地市开展线下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成员之间不得线下聚集开展活动。
六、团队类型
主要从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民族团结等6方面开展,结合“携手奔小康,共筑中国梦”“‘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国家资助与助学贷款政策下乡”“青春红色筑梦之旅”和“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多彩乡村,学史奋进”,综合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将“三下乡”与“返家乡”“展翅计划”相结合,体现活动融合度。全省共组建1000支省级重点团队,其中包括200支“灯塔实践团队”。各“灯塔实践团队”一般开展活动2周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在实践活动中发挥标杆作用,鼓励各实践团队与实践地建立长期合作。
(一) 党史学习实践团。按照《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方案》要求,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做件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二) 理论宣讲实践团。全面贯彻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要求,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 国情观察实践团。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四) 乡村振兴实践团。今年七至八月,团省委组织开展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集中行动月,鼓励青年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对持续参与活动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青少年持续跟进,保持帮扶工作的连续性,扩大工作覆盖,延伸面向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青少年、农村低收入家庭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病困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开展“学业帮助、就业帮助、就业创业帮助、体质健康促进”工作。
(五) 新时代文明实践团。依托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围绕传思想、传政策、传品德、传文化、惠民生等方面,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理论、宣讲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持续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可结合2021年广东省“多彩乡村,学史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详情见附件 1)开展活动,以微视频、调研报告、动漫、海报、图片等多种形式,记录广东乡村历史、文化传承、精神风貌、建设成就。该项目学校将统一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六) 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省内高校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建民族团结调研小分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社情民情,走进博物馆、民族团结示范点,在实践中感悟、思考、辨析,不断加深对民族团结的理解认同,引领带动身边青年争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组织我省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除以上全省重点团队外,大力倡导和积极支持各高校从校级、院系等层面组织重点团队。同时,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工作特色、合理确定规模人数的基础上,形成“校、院、系(专业)、团支部”等不同层级的社会实践团队,营造良好的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氛围。
七、立项流程
(一)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安全责任书(附件3)和《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后,于7月12日17:00前以“学院(书院)名称+附件名称”发送至邮箱:guangyaotuanwei@163.com,经校团委审核后按照省级重点团队、校级重点团队、一般团队进行立项评选,并根据类别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如有意愿申报省级重点服务团队的服务队请填报广东省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重点团队的服务队申报表(附件4)一并上报。校团委16日之前将择优排序推荐10支重点团队上报团省委。团省委综合各地各学校推荐情况,确定“灯塔实践团队”以及省级重点团队名单。
(二)7月20日前,实践团队必须在全国“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团队信息报备,省重点团队须全员报备。团省委综合各地各学校推荐情况,确定“灯塔实践团队”以及省级重点团队名单。
八、成果总结
8月下旬,各团队根据要求,提交实践项目总结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及要求届时通知。
有关要求
(一) 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实效。各地各大中专学校要高度重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要将其作为加强改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育人功能、体现育人作用。要积极整合资源,多为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服务,力争让每一名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表现应作为“第二课堂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团内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度(包括团队数量、参与人数、参与率)将作为总结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控制数量。严格控制申请“集中开展线下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数量,与当地联系沟通不充分、保障条件不充足、安全保障不到位等要素欠佳的社会实践队伍不得派遣,每个团队应配备1名行政干部担任领队,1名以上专业对口、责任心强的在职在编指导老师,学院将通过电话或见面等方式联系团队的老师,确认有1名老师可以全程跟队指导。
(三) 拓展渠道,扩大影响覆盖。各学院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效果。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挖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作为鲜活案例,引导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学生。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可结合实际开展“云支教”“云调研”“云实践”“云直播”等活动。要注重社会实践成果的总结和分享传播,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渠道,加强对活动中优秀个人及团队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
各团队要加强与“广东学联”(ID:guangdongxuelian)新媒体平台的联动互动,各团队实践队员要积极撰写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等,体裁字数不限,并以留言形式直接发送到“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格式为“#xxx大学(学院)xxx团(队)# +内容”。
“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将建立“三下乡”专区,约稿并推送各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经验,投稿内容应包括实践团队简介、特色做法分享以及队员们通过实践活动的所获所得等文字资料,以及5张以内图片资料,投稿邮箱tsw_xxb@gd.gov.cn。入选“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数量将作为总结评优重要依据。
(四)确保安全。学院和团队需密切关注实践目的地疫情,出发前为师生购买人身保险,团队不得前往疫情封闭、封控区域(含中高风险地区),配合居住地和目的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必须在确保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强调组织纪律,活动期间,团队成员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自我防护能力,禁止饮酒、单独行动等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建立安全报备制度,团队在实践期间做到每天报备安全,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学院团委;线下社会实践活动如遇极端天气等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应及时终止活动,务必确保队员人身安全。
联系人:何荣斌(老师) 13924167401
郑振森(学生)13826294447
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4日